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周云陈霖张水长等3同志辞去职务的决定
(2012年1月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云,因工作调动,本人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陈霖,因工作调动,本人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水长因任职年龄到限,本人申请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周云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陈霖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接受张水长同志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以上决定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云南日报)